精选买卖合同模板锦集五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买卖合同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买卖合同 篇1合同号
甲方:小区 乙方:铭诺水暖行
一、 乙方安装的产品及质量要求:
1、乙方安装的公司的品牌散热器,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2、乙方不得随意更改售与甲方散热器的外观尺寸型号。
二、甲乙方双方对安装散热器应承担的责任: 1、因暖气片质量问题出现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销售的暖气片,免费保修三年。
3、在保修期内暖气片及配件出现质量问题乙方随叫随到准时维修确保甲方取暖安全。 4、因甲方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失不在保修范围内由甲方承担。
三、产品、型号、外观、价格:
四、付款方式:
付款分两次进行,合同签订后,预付总造价的40%,安装完成后共余额部分一次付清。 此合同签订之日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20 年 月 日
买卖合同 篇2合同编号: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 。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按部颁标准执行;
(3)由甲乙双方商定技术要求执行 。
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 或具体数量依本合同项下的订单约定。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
第三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装方式
1.交货方法,按下列第( )项执行:
(1)乙方送货;(2)乙方代运;(3)甲方自提自运;(4)依本合同项下的订单约定;
2.,或依本合同项下的订单约定。
3.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的订单约定 。
4、包装方式
第四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自 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五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或依本合同项下的订单约定。
第六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
2.产品货款的结算方式及结算期限:。 付款方式: 。 货币结算方式: 。 利息承担方式: 。 收到相应货款后三日内乙方应开出17%的增值税发票给甲方。
第七条 验收方法
1.数量的验收方法:设备到达目的地后,甲乙双方的代表应到现场一起根据运单和装箱单对设备的包装、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检验。如发现有任何不符之处经双方代表确认属乙方责任后,由乙方处理解决。
如不能当场进行清点检验,甲方应在开箱检验前5天通知乙方开箱检验日期,乙方应派遣检验人员参加现场检验工作。如检验时,乙方人员未按时到场,甲方有权自行开箱检验,检验结构和记录对双方同样有效;如甲方未通知乙方而自行开箱或每批设备到达现场后2个月内甲方仍不开箱检验的,视为乙方提供的产品数量符合合同约定。2.质量的验收方法:甲方应在货物数量验收完毕后十五日内进行质量验收;
质量验收以双方约定的技术指标为准。
时间:;验收标准 ;
3.现场检验时,如发现设备由于供方原因(包括运输)有任何损坏、缺陷、短少或不
符合合同中规定的数量时,应做好记录,由双方代表签字,各执一份,作为甲方向乙方提出 修理或更换或索赔的依据;如果由于甲方的原因,发现损坏或短缺,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应尽快提供或替换相应的部件,但费用由甲方承担;
性能验收由甲方负责,乙方参加。性能验收试验完毕,每套合同设备达到本合同约定的 技术指标后,甲方应在7天内签署设备初步验收证书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如双方代表在会同检验中对建阳记录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可由双方委托权威的第三方 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对双方都有约束力,检验费用由责任方负担。
第八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收货验收中,如发现货物数量、型号、规格不符合本合同或本合同项下订单 之约定,应当场向乙方提出异议并妥善封存货物,由乙方在 天内处理;如甲方当场未 对货物数量、型号、规格提出异议,则视为货物符合本合同或本合同项下订单之约定。
2、如果甲方发现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或本合同项下订单之约定,应一面妥为保管, 一面在 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甲方怠于通知或者自标的物约定验收时间之日起过 一个月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产品质量符合约定。 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 天 内负责处理。
第九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的违约金,违约金视为违约的
损失赔偿,但约定的违约金过分低于给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的,乙方可要求增加。
2.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甲方应按逾期提货部 分货款向乙方按 的比例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
管、保养的费用。
3.甲方逾期付款的,应就延期付款部分按的比例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
违约金。 同时,乙方有权中止交付尚未交付给甲方的货物,直至甲方付清货款及违约金时 止。
4.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收货物的
①乙方同意给予甲方天的逾期拒绝接受货物的免责期,在此期限内甲方不承担任
何责任。
②若甲方在上述免责期内仍未接收货物,应当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并向乙方支付 拒绝接收货物部分货款 %的违约金。
5.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而对乙方的送货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 的损失。
第十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则甲方 仍应按产品原约定价格付款;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 换,并承担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逾期交货的
①甲方同意给予乙方天的逾期交货免责期,在此期限内乙方不承担任何逾期交货
责任。
②若乙方在上述免责期内仍未交货,则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向甲方按 的比例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此处隐藏1331个字……足甲方要求。
六、违约责任
1、甲方须按合同支付货款,由甲方原因给乙方造成损失,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如甲方拖延货款按500元/天支付违约金。
2、乙方须按合同供货,乙方若延迟供货,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按500元/天支付违约金。
2、甲方不得无故拒绝接货,否则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
3、若乙方逾期3天仍未发货,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所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
七、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复印件、传真件、扫描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如果出现纠纷,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若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 乙方: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名称(盖章):
_ _ _年_____月_____日 _ _ _年_____月_____日
石材合同清单(芝麻灰)
品种
规格
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备注
总面积:
总价:
货款: 元,车费: 元。总计:
以上清单产品厚度正负误差不超过2mm,色线控制在10%内。
买卖合同 篇5一、买卖合同的法律风险
1.主体没有订立合同的资格,没有实际履行能力。
在现实经济生活中,经常出现的合同欺诈行为就是订立合同的主体没有订立合同的资格,根本没有履行能力。这种情况主要出现在以法人及其他组织为一方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合同中间,主要表现形式为:a.订立合同的一方根本没有提供法人资格证明;b.合同一方虽提供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但为副本或复印件,其实为伪造的证明;c.合同一方提供了正式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但其实际虚报注册资本,无实有资金,并没有实际履行能力;d.合同一方在订立合同时虽提供了正式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但因未参加工商局年检已被吊销营业执照。
2.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以被代理人名义签订买卖合同。
在买卖合同的签订中,经常有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签订合同的情况,在被代理人授权范围内,代理人所签订合同的权利义务应由被代理人承受。但代理人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授权期限已届满后所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由行为人承担。根据《民法通则》有关规定有可能会给合同另一方当事人造成损失。
3.标的物为法律禁止或限制流通物。
在买卖活动中当事人不了解买卖物品在法律上有无限制、禁止买卖的规定,盲目签订合同却因标的物为法律禁止流通物或限制流通物,而导致合同的无效。
4.买卖合同的内容中出现漏洞导致权利得不到保护。
买卖合同中经常出现因为对业务不熟悉或者谈判经验不足而在合同内容中出现漏洞,常见漏洞有:a.质量约定不明确;b.履行地点不明确;c.付款期限不明确;d.违约责任不明确;e.付款方式不明确;f.履行方式不明确;g.计量方法不明确;h..检验标准不明确。以上漏洞多出现在合同主文内容缺少或者约定不明,使用字眼双方有争议等情况。
5.在买卖合同中的恶意履行。
签订了一份内容齐备、详尽完善的合同并不代表没有任何风险,在实际履行中有可能出现恶意履行的情况,一般有:a.借口产品质量差而拒付货款;b.产品有质量问题而故意不告知;c.在发生多交货时不予通知;d.在对方履行不符合约定时,不及时采取措施避免或减少损失的发生。
6.虚开支票,套取货物。
虚开支票是近年来增长较快的一种欺诈行为。主要形式是开具不实面额的支票即空头支票,这样当收票人将支票交给自己的开户行转账时会被出票人的开户行拒付而使支付额不可兑现。另一种形式是故意制造障碍使开出的支票不能兑现,这种形式更具有隐蔽性。例如,支票上的印鉴与出票人在银行预留的印鉴不同;支票的大小写不同;日期有误;连笔致使支票不能清晰辨认;有涂改等都会导致支票被拒付。虚开支票方利用收票人需用一段时间才能弄清支票真伪,而套取了货物,使对方处于十分不利的局面。
二、买卖合同法律风险的防范
对于买卖合同中易出现的漏洞及欺诈行为,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可以从以下方面采取防范措施:
1.订立合同前应尽可能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有关信息。
订立合同前应对对方的法律地位、经营范围、资信状况以及近期的经营业绩、商业信誉进行必要的考察,如当事人自己进行了解有困难,可以向对方当事人所在地的工商部门进行查询,并且可以通过对方同行业或相关企业进行了解。
2.对代理人签订合同应对其代理权进行了解。
对于对方业务员或经营管理人员代表其单位订立的合同,应注意了解对方的授权情况,包括授权范围、授权期限、所开立介绍信的真实性,对非法定代表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如副总经理、副董事长等,应了解其是否具有代表权。
3.注意提高具体业务人员及领导人的素质。
在合同订立过程中许多漏洞的出现是由于经办人员对业务不熟悉,对相关法律法规不了解所致,因此应注意提高业务人员及领导人员的业务能力及素质,熟悉本行业的业务情况切实反映和保护自己的利益。掌握本行业相关法律法规,了解法律是否对该交易行为有禁止或限制性规定。对专业性较强的合同可以让律师等法律专业人员提供帮助。
4.合同订立应采取书面形式并使用比较标准的合同范本。
我国《合同法》虽然允许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但因为非书面形式在发生纠纷时不好确定责任,也为避免被人利用进行欺诈,订立合同应尽量采用书面形式。同时订立合同时应尽量参照合同范本,并结合具体情况订立。内容应尽量详尽、明确。我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布有标准的合同范本可以进行参照。若有条件可以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合同进行鉴证。一方面可以对内容进行把关,另一方面也可以增强合同的严肃性和可信度。
5.对恶意履行的防范。
对合同进行恶意履行的情况非常复杂,但在订立合同时如能进行积极的事前防范将极大的减少合同风险。如,对对方当事人的资信有所怀疑,应尽可能要求对方提供担保。另外在合同履行中出现问题,应积极主张自己的权利,并保留相关证据。积极行使诉权通过人民法院保护自己的权利,以免因超过诉讼时效而蒙受损失。
6.对用支票进行支付应按规定程序检查以免被套走标的物。
防止虚开支票的欺诈有两个方法较有效,一种是款到交货,根据支票转账所需时间,要求买方款到卖方账面后才交货,但这种方法一般很难使买方接受除非货物较为紧俏。另一种方法是直接到出票人开户银行去持票入账,马上就能知道支票能否兑现,如能兑现可以即行转账,如被拒付可以立即停止发货,从而避免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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